大结局(下):最后的情书-《我在古代有工厂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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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仿佛,置身这间卧室,沈霞还在一样。

    王琛迟迟不肯离去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中午。

    外面下着绵绵细雨。

    王琛见到了自己的女儿梅念君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看上去十来岁的姑娘,长得粉嘟嘟,很像梅姐。

    窗外还在响着雨点敲打玻璃的声音。

    梅念君怯生生地叫了一声,“爸。”

    王琛招招手,指着旁边的椅子,“念君,坐。”

    梅念君嗯了一声,慢慢走过来坐下,手里拿着的一个粉色信封有点手足无措的样子。

    王琛慈爱地看着她,“恨我吗?”

    “恨。”梅念君用力点点头,“可是妈过不能恨你,她你是世界上了不起的人,所以我想恨不能恨。”

    提起梅姐,王琛心中又是一痛,“她……真的和你这么的吗?她不恨我?”

    “她她不恨。”梅念君犹豫了一下,“她给您留了一封信,她是给你最后的情书。”

    “最后的情书?”王琛一愣,马上伸手接过,“我看看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梅念君没再话。

    王琛心翼翼地撕开了粉色信封,从里面抽出一张洁白无瑕折成四方形的纸,他深吸了一口气,缓缓打开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《最后给你的信》:

    也算是我给你唯一一封情,只是欠着你一句“我爱你”,好像从来没对你过这三个字,就当是情书了。

    记得你以前老是问我爱不爱你,我从来都没有正面回答过,今,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,我想告诉你:我爱你,王琛。

    还记得好多年前,你已经和沈霞结婚,我问你,为什么回来了不回家,却经常赖在我这里的时候,你无意间这里是你第二个家,我深锁多年的心也仿佛被轻轻挠了一下痒,被你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一颗石子,涟漪泛泛。

    我们的家并不大。

    准确,为了怕第三个人知道,我们活动的范围只有一间卧室,里面有一张床两只大衣柜电脑桌和一个装满书籍的书架,剩下的无非一台挂壁式电视机。

    左边的衣橱里,装着你的衣服,那件你最喜欢的意大利定制银色西装,我经常会拿出来嗅一下,因为上面有你的味道。

    有人,爱上一个人最先爱上的是他身上的味道,也许,我就是从缅甸住院那一次,嗅到了你身上的烟草味,从而一发不可收拾,每想着能和你在一起。

    只是你知道,我这个人并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,然而在生命的尽头,我知道再不表达就没机会了。

    我们的家,布满了你每次风风仆仆从外归来的味道。

    先这只陪你在东京买的水晶烟灰缸吧,实话,它已经被我冷落了,因为自从决定给你生个孩子开始,我便没有再抽过半根烟,每最大的乐趣是,抚摸挂在墙上你最喜欢的《兰亭序》,然后坐在窗台上,晒着太阳,看向林间路,希望可以从绿荫中看见你突然出现的身影。

    忘了跟你,有一次我吃甜点的时候,不心把奶油弄到了你的《兰亭序》上,我偷偷擦掉了,生怕你知道了生气。

    可惜的是,往后余生,我再也没见到过你,连想看你生气的脸庞都是一种奢求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自己还有多少时间,只想对你,假如有一你真的没能再见我最后一面,不要哀伤,不要后悔,因为世界终将有终结的一,我有幸生于这个世上,能与你相遇,或许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。

    既然这样,我会尽情地生存在堂,守候在最接近你的地方。

    偏题喽,再书柜吧。

    上面堆满了杂七杂澳书呢,很多书籍我都非常疑惑,好像是日笨流失的国宝,不过我非常喜欢看,看它们的时候,好像能够感受到你在我身边一样。

    还有床头柜上放着的两只史努比,我记得是我们在广洲街头被一个姑娘烦的不行,你花了九十八块钱买的,不过可惜的是,有一只被我喝酒喝多了吐脏了,我洗的时候弄坏了,哭了好久。

    那时候我已经六十岁了。

    被女儿看见还笑话了很久,我一把年纪,还哭的像孩子一样。

    今。

    我预感到自己的时日无多。

    像往常一样,吃力地爬上窗台,望向楼下的林间道,不再奢求你的出现,因为我的眼前都是流溢着关于你的回忆。

    杜拉斯的情人对她:你不是爱上我,你是爱上了爱情。

    以前,你追求我的时候,我为我的初恋封锁心房的时候,你不经意推开,我便发现自己弄弄的喜欢上你,也许,也是淡淡的爱上你了。可是,我不愿意承认,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报应吧,一次次逃避你的询问,可能伤过你的心,在生命流逝的最后,想见你一面都那么难。

    所以我经常会莫名的流泪,会觉得对不起你。

    很多里的女人会百分之一百爱上一个男人,我觉得很假,一个人怎么可能惦记另一个人一辈子呢?时间会磨灭这一切,可是,当我和你相遇,当三十五年前,你从美国回到尚海,我深更半夜利用关系坐飞机跨越大半个中国去找你的时候,我知道,我已经彻底沦陷了。

    以前不是耻于爱,而是不愿意去承认,因为我执着的认为有一我们会分离,于是把爱情摆在心里,含在口里,流盼眼底,不想挂在嘴里。

    但现在,很多时候我都会想,也许一句,会更好。

    我觉得人生如果犹如繁花盛开到凋零,那么,真正的爱情会像神话传中燧人氏钻木取火那样,从火星变成火苗,再到生生不息,成为每个人都离不开的东西。

    王琛,淡淡的爱你,很好,即使余生几十年没能再见到你有点痛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信看完了。

    王琛的眼睛再次布满了薄雾,内心的情感不知道该怎么抒发。

    恰逢其时,梅念君轻轻地了一句,“我的名字叫念君,妈,这是她对你的思念。”

    念君?

    思念?

    如果没记错,念君两个字出自南北朝柳恽的《捣衣诗》。

    而那首诗写的正是一名女子思念远游丈夫的情感,尤其其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:寒园夕鸟集,思牖草虫悲。嗟矣当春服,安见御冬衣。

    大概意思是:在呈现出深秋萧瑟凄寒景象的园圃中,晚归的鸟儿聚集栖宿;思妇的窗户下,唧唧的秋虫在断续悲鸣,眼下已是木叶纷飞的深秋,等到裁就寒衣,寄到远在千里之外的陇首塞北,那里已是春回大地,应当穿上春装了,哪里能及时见到我寄去的御寒的冬衣呢?

    王琛懂了,彻底懂了梅姐对自己的所有思念之情,只是一曲终了繁华散尽伊人已逝,只余一声空叹:“唉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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